41.已經在臺灣地區取得醫師執業資格的臺灣醫師,可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在京短期行醫執業注冊或通過認定方式獲得大陸《醫師資格證書》。(市衛生健康委)
41-1.臺灣醫師來京短期行醫執業辦理
(一)受理范圍:申請來京短期行醫不超過3年的的臺灣醫師。
(二)提交材料(非本人辦理者要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托書”,提前20工作日以上提交申請材料):
1.港澳臺醫師在京短期執業注冊申請表(申請表要用中文填寫,請在http://wjw.beijing.gov.cn/內進入行政審批頁面,用注冊用戶登錄后,在申報指南中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醫師在內地、臺灣地區醫師在大陸短期執業許可”事項中找到對應事項并在線錄入申請表,網上提交后并打印申請表);
2.臺灣地區永久居民身份證明材料;
3.近6個月內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張;
4.與申請執業范圍相適應的醫學專業最高學歷證明;
5.臺灣地區醫師的行醫執照或者行醫資格證明;
6.近3個月內的體檢健康證明;
7.無刑事犯罪記錄的證明;
8.內地聘用醫療機構與臺灣地區醫師簽訂的協議書;
9.臺灣地區醫師行醫所在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以上(4)、(5)、(6)、(7)項的內容必須經過臺灣地區公證機關的公證,提交的材料應當為中文文本,凡非中文文件要同時提供中文譯本,并加蓋翻譯公司或申請單位公章。
(三)填表要求
1.錄入電子申請表并在線打印,要求中文填寫、文字簡練、清楚,不空項,網上下載表格不得改變其樣式和規格;
2.法定代表人和臺灣醫師要親筆簽全名,不得復制和偽造;
3.提交的資料要用A4紙打印或復印,要求按上述的順序排列。
(四)辦理時限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工作日內審核,審核合格的予以注冊,并發給《臺灣醫師短期行醫執業證書》。
(五)其他事項
咨詢電話:12320
辦理部門:市政務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節假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豐臺區西三環南路1號(六里橋西南角)1層13-17窗口郵編:100071
網址:http://wjw.beijing.gov.cn/sy/(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中點擊“行政審批”網頁查找相應辦理事項。
41-2.臺灣地區醫師申請大陸醫師資格認定辦理須知
(一)受理范圍: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其有關規定的臺灣地區永久性居民,可申請大陸醫師資格認定。
1.2007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臺灣地區合法行醫資格滿5年的臺灣地區永久性居民;
2.具有臺灣地區專科醫師資格證書;
3.在臺灣地區醫療機構中執業。
依據《關于辦理臺灣地區醫師申請大陸醫師資格證書有關事宜的通知》(衛辦國際發〔2009〕76號)的規定,臺灣醫務管理學會為在臺灣的唯一代理機構,負責接收臺灣醫師遞交的各項申請材料并進行初步審核認證后報衛生行政部門審批。
(二)提交材料(提前30工作日以上提交申請材料):
1.臺灣地區醫師大陸醫師資格認定申請審核表;
2.6個月內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張;
3.臺灣地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明材料;
4.與擬申請醫師資格類別相應的醫學專業學歷證明;
5.臺灣地區行醫執照或者行醫權證明;
6.與擬申請醫師資格類別相應的臺灣地區專科醫師執照或者專科醫師資格證明;
7.臺灣地區相關醫療機構的在職證明或者執業登記證明;
8.執業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證明;
9.無刑事犯罪記錄的證明。
前款3至9項的內容必須經過臺灣地區公證機關的公證。提交的材料應當為中文文本,凡非中文文件要同時提供中文譯本,并加蓋翻譯公司或申請單位公章。
(三)填表要求
1.申請表要求中文填寫、文字簡練、清楚,不空項,網上下載表格不得改變其樣式和規格;
2.臺灣醫師要親筆簽全名,不得復制和偽造;
3.提交的資料要用A4紙打印或復印,要求按上述的順序排列。
(四)辦理時限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工作日內審核,審核合格的予以注冊,并發給《醫師資格證書》。
(五)其他事項
咨詢電話:12320
辦理部門:市政務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節假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豐臺區西三環南路1號(六里橋西南角)1層13-17窗口郵編:100071
網址:http://wjw.beijing.gov.cn/sy/(北京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官網)中點擊“行政審批”網頁查找相應辦理事項。


打印


京公網安備 1101120200396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