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在京創業、就業的臺灣同胞,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53-1.各區、各園區住房政策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的通知》(京政發﹝2011﹞61號)規定,包括臺胞在內的外省市來京工作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具體條件由各區人民政府結合本區產業發展、人口資源環境承載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實際確定。
產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主要用于解決引進人才和園區就業人員住房困難,具體申請條件由產業園區管理機構確定并報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53-2.專項配租
申請條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滿18周歲)且年齡不超過45周歲(含)的臺灣同胞(以下簡稱申請人),本人持有本市合法有效臺灣居民居住證,申請人及家庭成員(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無住房,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京合法穩定就業滿12個月;
2.在京創辦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3.高校應屆畢業生,并已與在京用人單位簽訂12個月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
相關要求:
1.申請人本人及家庭成員已經簽約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的家庭,不得參加此類配租;
2.申請人工作單位或創辦企業須位于本市且在本市注冊,所處行業符合北京市產業發展需要,未列入產業禁止和限制目錄;
3.相關主管部門會每年對申請人的承租條件進行復核,對不再符合配租條件的,將書面通知辦理退租手續,相關使用、退出和管理工作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及本市相關規定執行。
辦理程序:
1.關注配租公告信息:有申請意向的臺灣同胞可關注55條措施網頁,查詢相關項目配租公告信息,項目申請將按批次組織實施;
2.參加意向登記和資格審核:申請人按照配租公告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進行網上申請登記。登記結束后,相關部門對申請人資格進行審核,并在網上公示資格合格人員名單。
3.搖號排序:產權單位按照隨機搖號的方式,確定通過資格審核的申請人選房順序,并在網上公示搖號結果,搖號過程由公證部門現場監督;
4.辦理選房、簽約及入?。簱u號結果公示結束后,產權單位將按照搖號順序,組織申請人辦理選房、簽約及入住手續。
55條措施網址:http://www.hyapril.com/taiban/55/index.html
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55564223
技術支持(開放登記期內):57981706、5798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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