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在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臺灣居民在達到規定的領取養老金條件前離開大陸的,其社會保險個人賬戶予以保留。再次來大陸就業、居住并繼續繳費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經本人書面申請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可以將其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已獲得臺灣居民身份的原大陸居民,離開大陸時選擇保留社會保險關系的,返回大陸就業、居住并繼續參保時,原繳費年限合并計算;離開大陸時已經選擇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原繳費年限不再合并計算,可以將其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根據《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在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臺灣居民在達到規定的領取養老金條件前離開大陸的,其社會保險個人賬戶予以保留。再次來大陸就業、居住并繼續繳費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經本人書面申請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可以將其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已獲得臺灣居民身份的原大陸居民,離開大陸時選擇保留社會保險關系的,返回大陸就業、居住并繼續參保時,原繳費年限合并計算;離開大陸時已經選擇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原繳費年限不再合并計算,可以將其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